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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3 07:22:37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 )办理华夏稳鑫增利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稳 鑫增利80天债券,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459,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460) 的认购 业务。

自2021年12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 行” )办理华夏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1000指 数增强,A类基金份额代码:01412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126)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上述基 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代销机构咨询渠道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95310

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changsha.com 0731-96511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华夏稳鑫增利80天债券目前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如后续对发售对象的范 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 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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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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