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6 09:04:09 股吧网页版
华宝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6

华宝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21】3193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1)选样空间: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可投资性筛选

流动性要求: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 9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选取业务涉及稀有金属采矿、冶炼和加工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证券;

2)在上述待选证券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靠前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不足 50 只时全部纳入。

(4)加权方法: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
样本权重不超过 15%,前五大样本合计权重不超过 6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成份股停牌的风险、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到期日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是指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从而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可能因资产支持证券的债务人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