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7 09:37:54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关于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7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关于 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养老 2035 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39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
告》

Y 类份额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Y 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起 2024 年 3 月 27 日

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养老 2035 三年持 景顺长城养老2035三年持有
有混合(FOF)A 混合(F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904 02104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注:(1)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A 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的 Y 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 Y 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3)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投资者可以申购本基金 Y 类份额的申
购起始日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为从首个申购确认
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4)本基金 Y 类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等业务,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展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1、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