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12 09:12: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2


关于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季季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季季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季季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 A 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季季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 A,基金

代码:013198;

C 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季季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 C,基金

代码:0131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基

金份额设定 3 个月的滚动运作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南方季季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南方季季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2023 年 5 月 12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 2023 年 5 月 13 日)
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 2023 年 5 月 13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