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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4 09:05:25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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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鑫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鑫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
汇添富鑫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其中,
A 类、B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 A 类、B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2951,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9697,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295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申购费: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用为每笔 500 元。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
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参照其他投资者适用的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执行。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
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其他投资者申购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1)A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2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2)B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60%

50 万元≤M<200 万元 0.4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设 B 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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