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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06 11:00:43 股吧网页版
前海开源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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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前海开源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1年5月28日证监许可[2021]1907号文注册。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
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7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
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合计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
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
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
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
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
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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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
9、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如基金
管理人接收某笔认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50%,或者基金
管理人认为可能存在变相规避 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一投资者的
全部或部分申请确认失败。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阅读《前海开源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1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示。
12、 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
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
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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