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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5 07:35:48 股吧网页版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4只基金调整销售对象、申购业务限额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5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4只基金调整销售对象、

申购业务限额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下 述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下述基金的销售对象、申购业务限额并相应修改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调整事项的基金列表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2580/012581

财通资管鸿佳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3976/013977

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3216/013217

财通资管鸿慧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4815/014816/014817

二、调整销售对象

自2024年2月5日起,上述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销售。

上述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 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 告。

三、调整申购业务限额

自2024年2月5日起,上述基金单一机构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 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 人可以调整单一机构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四、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条款的修改

本公司将在更新上述4只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销售对象、申购业务限额相关内容。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 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参阅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7888)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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