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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0 09:06:06 股吧网页版
博时汇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0

博时汇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1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1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4-1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5-1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6-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7-1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8-1
九、基金收益分配......9-1
十、基金信息披露...... 10-1
十一、基金费用 ...... 11-1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12-2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 13-1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 14-1
十五、禁止行为 ...... 15-1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6-1
十七、违约责任 ...... 17-1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18-1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19-1
二十、其他事项 ...... 20-1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21-1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博时汇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汇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汇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博时汇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博时汇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赎回的影响、信息披露、费用列支等)、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8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0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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