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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1 09:16:09 股吧网页版
长信颐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颐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信颐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信颐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
A 类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仍为本公司,同时增设 Y 类份额,Y 类基金份
额的登记机构为本公司。为此,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份额分类情况

(一)对本基金份额实施分类的原则

本基金根据是否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非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
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Y 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 Y 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金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 A 类和 Y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收取认/申购
费的 A 类份额代码仍为 012450,另增设的 Y 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7409。

(二)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进行份额新增后,原有基金份额归为 A 类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无任何改变,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三)Y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情况

Y 类份额的年管理费率 0.4%

Y 类份额的年托管费率 0.1%

2、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

(四)Y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五)Y 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业务的时间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长信颐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及《长信颐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在进行份额分类并增加 Y 类份额之日起,A 类份额和 Y 类份额并
存。

3、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更新相关内容。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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