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8-03 22:50:32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稳健回报6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3

工银瑞信稳健回报6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8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稳健回报 60 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稳健回报 60 天持有期短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23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稳健回报 60 天持有期短 工银稳健回报 60 天持有期短

债发起式 A 债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336 01233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
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0 天的最短持有期。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A 类份额销售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