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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9 08:02:54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稳健 增利4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E类基金份额” ), 并相应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自2024年5月13日起生效。 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份 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C类、E类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的简称及代码

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债券A 012099

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债券C 012100

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债券E 021414

2、E类基金份额的申赎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时, 首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每次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E类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 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具体业 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E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说明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4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故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就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事宜修订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
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5月13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
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4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 赎回申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 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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