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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8 17:07:03 股吧网页版
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8

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重要提示

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景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原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存续期为 15 年。原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4]127 号《终止上市通知书》,原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4
年 4 月 9 日终止上市权利登记,并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终止上市。自 2014 年 4 月 10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原景宏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于同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大成中小盘”和基金代码“160918”不发生变更;基金类别变更为
“混合型”。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大
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修改了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修改后的《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生效。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当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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