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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8 09:16:18 股吧网页版
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8

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三年二月

【重要提示】

1、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通过修订基金合同更名而来。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于201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1]424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1年6月9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两板合并日起,《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并取代原《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目标ETF紧密跟踪中小企业300价格指数的表现。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4、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修订了收益分配原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月24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21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22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5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4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70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75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8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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