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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0 08:28: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博时恒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0

关于博时恒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2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恒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恒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恒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恒荣一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0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9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博时恒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博时恒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恒荣一年混合 A 博时恒荣一年混合 C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078 010079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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