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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21 09:11:21 股吧网页版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18 日,投票表
决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
表决票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
员在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共计 1,139,709.38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75.46% ,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139,709.38 份,
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 万元,律师费 2.5 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2022年9月22日),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自 2022 年 9 月 22 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
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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