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19 09:43:34 股吧网页版
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9

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1号)
编制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送出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银内需增长股票 基金代码 009899
基金管理人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8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赵治烨 2020年08月24日 2011年07月08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的优
质上市公司,力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内需增
长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 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及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 认购/ 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
收费)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0.9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0.00%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R4,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
适合经基金管理人客户适当性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