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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17:39: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7

关于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 Y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的需求,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以及《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公司管理的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Y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Y 类基
金份额(基金代码:017398)。Y 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等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9884)全部自动划归为 A类基金份额,A 类份额除收益分配方式在原有的现金分红基础上新增了红利再投资方式外,其他业务规则均保持不变。Y 类基金份额为针
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Y 类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交易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Y 类份额费率结构:

(1)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为 0.30%,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
年费率为 0.1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

(2)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等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2、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

3、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计算。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

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三、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涉及前述内容的将进行相应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388 (免长话费)

风险提示:养老目标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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