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25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
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含)起调整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一、调整方案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 0.25%/年调低为 0.15%/年。
二、《基金合同》修订
针对上述调整管理费率事项,本公司将对《基金合同》做出相应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约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位置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后《基金合同》条款
第十五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分 基金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费用与税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收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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