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20 07:21:0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0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

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证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两家机构协商一
致,自 2021年12月21日起,新增华泰证券、华鑫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
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基金名称 机构名 基金 开户、申购、赎 转换业

称 代码 回、定期定额投资 务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证券 400032 开通 开通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506 开通 开通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华鑫证券 012507 开通 开通

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465 开通 开通

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9466 开通 开通

注: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二、适用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2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上述机构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
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 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