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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09 00:01:54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弘远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08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监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证监许可【2020】 39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4、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6、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
销中心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
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
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
本基金。
8、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
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
认购申请时,应遵循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10、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
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
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
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销售机构(指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
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
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
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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