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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8 09:05:30 股吧网页版
天弘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8

天弘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重要提示

天弘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
金”)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806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及汇率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大额赎回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 ETF),力争实现对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走势的有效跟踪。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且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中证香港 300 指数样本空间中以香港为主要上市地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证券:注册地在中国内地;公司营运中心在中国内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来自中国内地其他市场:

(1) 对其他市场中的美国公司,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册地在美国;在NYSE、NASDAQ 或者 NYSE MKT 上市交易。

(2) 对其他市场中的中国公司,须在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上市、上市交易时
间超过 3 个月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注册地在中国内地;公司运营中心在中国内地;公司主营收入 50%以上来自中国内地。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剔除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不足 300 万美元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剩余证券,选取符合以下定义之一的公司证券为待选样本:
互联网软件:开发与销售互联网软件的公司;

家庭娱乐软件:开发主要在家中使用的家庭娱乐软件和教育软件的公司;

互联网零售: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零售服务的公司;

互联网服务: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各类服务的公司;

移动互联网:开发与销售移动互联网软件和/或提供移动互联网服务的公司;
(3)在上述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10 家美国互联网公司证券及 10 家中国互联网公司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
以使中国互联网公司样本和美国互联网公司样本权重各占 50%,同时单个样本公司权重不超过 1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本基金可投资中国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中国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中国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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