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20 07:38:54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0


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6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两年(FOF)

基金主代码 0091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两年锁定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公告依据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东方红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注:(1)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含)起开放申购业务,自 2020 年 8 月 7 日(含)起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24 日(含)起开放办理赎回业务,认购份额自当日起可办理赎回业务,申购份
额须在每份基金份额 2 年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 2 年。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
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次 2 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 日)止。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次 2 年的年度对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赎回业务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24 日(含)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在赎回开放日以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的相关申请,将不予确认。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