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25 08:22:12 股吧网页版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起点金额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5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起点金额及
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11月2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起点金额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 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 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 009113

型基金中基金(FOF) 月

2 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 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 013782

型基金中基金(FOF) 年持有混合(FOF)B

二、调整方案

1、自2021年11月25日起,投资人通过非直销机构申购上述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最低限额。 各非直销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2、自2021年11月2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的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基金投资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产品文件约定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为保护全体基金持有人利益,对存在异常情况的交易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345)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