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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24 08:22: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24

关于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
限公司签署的《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天
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 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 调整天弘中债1-3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
1、 原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为:
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所适用的年度费率
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基金资产平均净值 季度费率 年度费率
10 亿人民币以下
(不包括 10 亿人民币整)
1bp 4bp
10 亿-20 亿人民币之间
(包括 10 亿人民币整,不包括 20 亿人民币
整)
0.75bp 3bp
超过 20 亿人民币
(包括 20 亿人民币整)
0.625bp 2.5bp
其中: 1bp=基本点数=1/10,000=0.01%。
当规模在 10 亿元以下(不包括 10 亿元),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 0.04%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04%÷当年天数
当规模在 10 亿元至 20 亿元(包括 10 亿元,不包括 20 亿元),指数许可
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03%÷当年天数
当规模在 20 亿元以上(包括 20 亿元),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 0.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每季支付一次,按照基金管理人与
指数发布机构确认的金额向指数编制机构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2、 调整后标的指数使用费为:
基金资产净值 年度费率
10 亿人民币以下
(不包括 10 亿人民币整)
4bp
10 亿-20 亿人民币之间
(包括 10 亿人民币整,不包括 20 亿人民币整)
3bp
超过 20 亿人民币
(包括 20 亿人民币整)
2.5bp
其中: 1bp=基本点数=1/10,000=0.01%。
当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在 10 亿元以下(不包括 10 亿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4%的年费率计提。 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
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 0.04%÷当年天数
当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在 10 亿元至 20 亿元(包括 10 亿元,不包括 20 亿
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 指数许
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 0.03%÷当年天数
当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在 20 亿元以上(包括 20 亿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5%的年费率计提。 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
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 0.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次修改事项予以说明, 并于公告当日同步登载修改后的《招
募说明书》,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 (9504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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