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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05 07:19:48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安腾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0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安腾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安腾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安腾一年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9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华安安腾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华安安腾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二个开放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含该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自
2022 年 6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7 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含)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 12 个公历月后的月度对日止
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含),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
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含)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 2021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8 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2 年 5 月 9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含该日)为第二个开放期,
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
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予以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除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用户外,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
100 万≤M<300 万 0.5%
3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用户申购费 500 元/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开放期内,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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