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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7 11:00:49 股吧网页版
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7

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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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
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
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
失。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极端情况下
可能存在损失全部投资本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
证。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份额发售公
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权利、义务,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将向您重点揭示产品
的相关服务机构、主要费用、产品期限、特有风险、特定安排、您的重要权利
与义务、信息披露、冷静期和回访、投诉及争端解决方式等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
如下风险揭示:
一、 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
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
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
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财通兴利纯债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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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
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
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
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
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本基金情况
(一)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登记机构、 直销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
(www.ctfund.com)。
(二) 本基金支付管理人的年管理费率为 0.30%,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年托管
费率为 0.10%,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
(三) 本基金基金合同期限不定, 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封闭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包括该日) 12 个月的期间。
(四)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风险等级为 R2 等级。
2、 本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的期间内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需关注债
券的特定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
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3、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的,您的赎回申
请可能不能全部确认。 基金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 投资者的申购赎
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
4、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认购,并不代
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财通兴利纯债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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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者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另外,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本基金将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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