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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7 07:15:01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086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1年6月17日

注: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
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
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
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
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
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
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日历月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后续日历月实际不
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6月17日, 对于认购份额而言, 日常赎回起始日为

2021 年6月17日。本基金已于 2020年7月15日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申购和
定期定额投资的份额而言, 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
的交易时间内申请赎回。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金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
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 1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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