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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1 10:40:46 股吧网页版
天弘鑫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1

天弘鑫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2季度报告

2021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0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0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1年04月01日起至2021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鑫意39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4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7月0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9,474,584.05份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标
投资目标 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
闭期,力争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
获取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买入并持有到期
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投资标的剩余
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
投资策略 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
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
晚于封闭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
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
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

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因法律、行政法规对本基金允许投资的范围或
特定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

时,届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
求出售金融资产。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
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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