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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6 08:06:17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6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开信用债

基金主代码 0084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告依据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22 日

注:(1)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
期为 2024 年 1 月 22 日(含)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含),共计 5 个工作日。

(2)本基金自 2024 年 1 月 27 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二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二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二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
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每个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如开放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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