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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2 09:12:00 股吧网页版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2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同泰慧选混合

基金代码: A 类 008093/C 类 0080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1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2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12 月 17 日为非

工作日,因此若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ngtai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830-1666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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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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