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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2 07:22:16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0月22日起,新增招商银行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072);

(2)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基金代码:010671)。

注:仅景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和费率优惠活动。

2、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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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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