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25 07:22:32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5

关于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
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庆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自2024年1月26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鹏华丰庆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626),原有的基
金份额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
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9%

100万≤M<500万 0.5%

500万≤M 每笔1000元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
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

3.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本基金已自2019年12月10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具体请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前述规定适用于本基金C类
基金份额。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6.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
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