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8
关于修改红塔红土瑞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
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
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旗下红塔红土瑞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包括“前言”、“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
本次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就本次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htamc.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投资者可访问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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