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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2 08:08:33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汇添富盛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2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汇添富盛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盛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年费率 0.20%调低为 0.15%,并相应修订《汇

添富盛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添富盛安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内容的修订

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以下内容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现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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