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关于财通资管丰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2020 年 3 月 20 日颁布并实施的《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的有关规定,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财通资管丰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报监管机构备案。
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33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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