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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2 09:03: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2

关于华富中债-0-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华富中债-0-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富中债-0-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富中债-0-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中债-0-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8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富中债-0-5 年中高等级信用 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
债指数 A 债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846 007847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七)临
时报告”第 24 项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连续 40 个工作日、连续 50 个工作日及连续 55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 2 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5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基金合同的情形,特此提示。若截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日终,本
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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