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9 09:06:21 股吧网页版
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9

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5 日证监许可【2019】1224 号文注册,进行募

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净值波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的募集...... 1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0
八、基金份额的折算...... 21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2
十、基金的投资...... 30
十一、基金的业绩...... 41
十二、基金的财产...... 4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43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48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52
十八、风险揭示...... 5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61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7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9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3
二十五、备查文件...... 9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货币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
《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