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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5 07:36:30 股吧网页版
博时富汇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5

博时富汇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2 至
1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
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本基金的当前封闭期为自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共 2 个工作
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
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下一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起
3 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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