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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21 08:01:50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2019/08/2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2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591)自 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9 月 6 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

可自 2019 年 8 月 21 日起,在恒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恒泰证券

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恒泰证券网站:www.cnht.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于保本。如发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需要对持有的证券计提减值准备或处置的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此外,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可能损失债券交易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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