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3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
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汇逸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75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8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8 月 17 日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
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自每个封
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处于第四个运作封闭期,自第四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0 年 8 月 17 日(包
括该日)起,本基金将进入第四个开放期,开放期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此开
放
期中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
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
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
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
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自 2020 年 8 月 22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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