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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3 09:13:36 股吧网页版
鹏华尊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3

鹏华尊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5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8 年 1月 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诚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 号)注册,并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2019】730 号)变更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 6 月 11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04 月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七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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