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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09:20:10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1


关于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74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募集成立。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对本基金新增 D 类
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

2、D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014504)。在申购费上,D 类基金份额采用如下表费率结构:

申购金额(M) 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者申购费率

M<100 万 0.08% 0.80%

100 万≤M<1000 万 0.04% 0.40%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特定投资群体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在赎回费上,D 类基金份额采用如下表费率结构:

持有期限(N) 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 日 0%

对于 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D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1《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将按规定更新《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pyamc.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968-6688(免长途通话费)的方式进行咨询。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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