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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5

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博时优势企业”)的募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年12月29日《关于准予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35号)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封闭运作,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博时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3、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起始销售的时间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本次募集期内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不发售C类基金份额。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7、本基金自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27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
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认购单笔份额应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通常可于T+2日后(包括该日)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在发售期间,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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