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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1-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22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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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准予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5号)
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信用债品种。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剩余期限不低于3年且不超过5年的政策性金融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
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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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巨额赎回情形下
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
响,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目 录 ...........................................................3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2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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