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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8 07:03:19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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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8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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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6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66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
起 A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开债券发
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654 00665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本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
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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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文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
该日)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每三个月前 5 至 10 个
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
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
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
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
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的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 3)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含)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含),投资者可在此期
间办理申购及赎回业务。
( 4)本基金自开放期结束之日起次日(包括该日)起至下一个开放期首日(不包括该日)进
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1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单个基金账
户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
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间不对单个客户申购规模上限进行限制。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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