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24 07:23:35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可投资于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公募REITs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兴证全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就可参与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或“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事宜修改相关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募REITs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旗下基
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
范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参与公募REITs投
资并对基金合同中投资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增加
公募REITs的投资策略等;相关基金的名单参见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

(1“) 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兴全安泰平
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
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
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
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 投资策略”部分增加:“10、公募REITs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
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
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修订。

3、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
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的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

相关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
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