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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2 09:05:14 股吧网页版
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2


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有关事项的议案》(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 17:00 止,计票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
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24,641,075.64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3.04%,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 24,641,075.64 份,表决结果为 24,641,075.64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 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 万元,律师费 3
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2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本基金转型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基金转型的具体时间,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转型后的产品特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其他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关于本基金的转型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相关规定,发起式资金将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申购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人民币)1000 万元(不含申购费)。自 2022 年 4 月 21 日
(以下简称“转型日”)起,“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正式转型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法律文件修订及正式生效时间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修订为《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并据此修订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上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47 号)。自转型日
(2022 年 4 月 21 日)起,原《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失效,《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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