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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2 08:01:12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
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起,调整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同时,对《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托管协议》“九、基金收益分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表述: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仅进行现金分红;

调整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二、重要提示

(一)此次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三)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查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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