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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1-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万家鑫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29

万家鑫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
万家鑫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万家鑫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8]133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5月1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目前仅通过直销机构进行发售,募
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5.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募集对象: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者。
7.认购限额: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基金份额没有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
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
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
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者认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认
购时,原则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2
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
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以上认购金额均含认购费。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万家鑫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万
家鑫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
0800,或95538转6),万家基金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咨询购
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
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3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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