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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4

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
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I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18﹞695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
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工银瑞信” )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18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中
心,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
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
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
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
连)有限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
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II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
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
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
币(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实际操作中,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
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
币(含认购费)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已在直
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
追加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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